呼图壁医疗卫生提升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图壁医疗卫生提升工程(二次)已由 呼图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呼图壁医疗卫生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呼发改投资【2024】8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呼图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福建省龙岩市援疆资金900万元(300万用于购买医疗设备),项目单位自筹3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呼图壁医疗卫生提升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呼图壁县雀尔沟镇景华社区;
2.1.2 建设规模:新建卫生院综合楼,建筑面积1929.67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二层。新建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86.6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地下一层;
2.1.3 工程投资额:1200万元;
2.1.4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1.6 其他:质量标准为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以上(含二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协议,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3.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报表。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 2021年起至 2023年止。
(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最多不超过10年),指2021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 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 /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 年,指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具体要求: /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 年,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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