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建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由江苏建泰物业有限公司和扬州合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江苏建泰物业有限公司股东研究决定,同意转让仪征市建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60%股权。现进行预公告,寻找股权受让人,以便与江苏建泰物业有限公司联系、沟通和洽谈,最终按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进行转让。
一、转让方、转让标的名称 转让方:江苏建泰物业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江苏建泰物业有限公司在仪征市建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60%国有股权
二、转让方的企业性质及其在转让标的企业的出资比例 江苏建泰物业有限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在仪征市建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8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占公司60%股权。
三、转让标的企业性质、成立时间、注册地、所属行业、主营业务、注册资本、职工人数 仪征市建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2021年02月08日成立,注册地为仪征市真州镇建安北路88号五一花苑A区10号楼,所属行业为安装类和机电工程类行业,主营业务为许可项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消防技术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体经营项目以市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800万元整,职工人数6人。
四、转让标的企业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
1、江苏建泰物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8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扬州合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2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五、产权转让行为的相关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江苏建泰物业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同意转让仪征市建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60%的股权。仪征市建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已召开股东会议,股东一致同意江苏建泰物业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仪征市建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60%股权对外转让。仪征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同意仪征市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下属江苏建泰物业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仪征市建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60%国有股权进行转让。
六、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1、2024年2月19日,江苏中唯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仪征市建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数据显示:资产总额826687.63元,负债总额316241.48元,所有者权益510446.15元,营业收入2050360.52元,净利润59617.61元。
2、仪征市建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最新一期财务报表(2024年1月)显示:资产总额390637.79元,负债总额159368.31元,所有者权益231269.48元,营业收入15153.88元,净利润-209798.03元。
七、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备案或核准情况 2024年2月21日,江苏天泓房地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做出苏天泓资评(2024)第00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评估基准日2024年1月31日,仪征市建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2.34万元,负债评估总额15.94万元,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26.40万元。
八、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股权受让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企业(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需独立法人或个人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公司的企业发展充分了解、思路清晰,具备稳步发展的能力。
4、如涉及外资收购,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股权受让方竞买成交后应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及时签署相关转让合同,否则,转让方有权取消其购买资格,并追究其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转让方仪征市建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480万元,已实缴22.65万元,对于转让方尚未缴纳的457.35万元认缴出资额,受让方须在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
2、意向受让方认可股权交易对价为60%股权转让价款(按实际成交价),若意向受让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款项,转让方有权取消其购买资格,并追究其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事前尽职调查工作,其一旦参与报名,即应视为认可交易标的的上述审计结果、评估结果真实有效,任何情况下,意向受让方均不得提出异议。
4、意向受让方成交后,已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支付相关费用。
5、受让方在付清本公告及股权转让合同明确的所有款项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在市场监督部门进行股权转让变更。
6、承诺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将取消报名和受让资格。
7、税费承担情况:因办理股权变更所产生的所有税费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本次为预披露公告,最终股权转让内容以正式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1370525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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