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第八高级中学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项目
· 2024-03-21
廊坊市第八高级中学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廊坊市第八高级中学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项目已由 廊坊市第八高级中学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第八高级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市第八高级中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服务地点:廊坊市第八高级中学指定地点。服务期:30日历日。最高限价(人民币):60000.00元。服务质量要求:各项质量、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本招标文件要求 2.2招标范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投标单位资质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即应急[2019]88 号文件,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备案;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2至2024-03-28,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廊坊市建国道东方新天地3楼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并加盖单位公章:1.具备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11 09:00 ,地点为 廊坊市建国道东方新天地3楼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廊坊市第八高级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良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廊坊市第八高级中学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东方新天地综合楼3楼 | 邮编: | 065000 | 邮编: | 065000 | 联系人: | 孙国柱 | 联系人: | 吴建新 | 电话: | 0316-2653960 | 电话: | 0316-2288559 | 传真: | 0316-2653960 | 传真: | 0316-2288559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3432849055@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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