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消防验收及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 辽阳市消防验收及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 辽宁政府采购网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4 月 1 日 14 点 0 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4-211000-00785 项目名称: 辽阳市消防验收及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500000.00元(每年最高预算为500000.00元) 最高限价: 1500000.00元(每年最高限价为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的要求,按照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为辽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消防验收工作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与专业咨询服务,确保消防验收工作规范标准。具体对建筑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制度等文件进行审查,对场所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及运行机制进行全面分析,对消防设施进行系统检测。通过审查、检测和评估,发现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措施和建议。进而提高在消防验收工作的专业性及工作效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 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规定的企业。 3、 ( 1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 2 )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 年 3 月 20 日 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 (磋商 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 ,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 方式: 线上获取 售价: 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 年 4 月 1 日 14 点 0 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五 开标室(文圣区新城路 9号辽阳市政府A座4楼) 六 、开启 时间: 2024 年 4 月 1 日 14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五 开标室,备份文件允许供应商邮寄至 辽阳鑫晟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 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 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未提交或逾期送达备份文件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3 . 供应商 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 1)因 供应商 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 2)因 供应商 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 3)因 供应商 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 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 供应商 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 供应商 须自行办理好 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 投标单位 自行承担。 投标单位 应自行准备好 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 联系方式: 1884193655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阳鑫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阳市白塔区万隆花园B2区7号楼网点10-1号(东兴路圣华园北侧网点) 联系方式: 0419-5168168 邮箱地址: lyxs2022@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阳鑫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 2869802272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峰 电 话: 0419-51681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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