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界首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界首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JSSRMYY—ZBB2022041
三、首次发布时间: 10月17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附件中文件的相关内容一并修改如下):
界首市人民医院东区消防维保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条 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相关消防维保经营范围。
2、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
4、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报名人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本人参与无须授权书。
日期: 2022年10月20日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