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六盘水工电段2023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BZX-FW-2022-546 )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六盘水工电段段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就六盘水工电段2023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服务名称、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采购明细表(见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服务企业,符合投标经营范围。
2.许可和认证要求:(1)满足应急管理部(2019)88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要求;
(2)须提供有效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必须提供省级消防机构出具的“合法消防服务机构”证明(或省级消防机构认可的官网注册截图)。
3.服务能力要求:(1)报价人须以承诺书的形式承诺具备提供本项服务的能力,派遣不少于2名一级消防工程师和4名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参与本项目,须提供相关人员上述人员的消防等级对应的证书复印件。
(2)报价须提供包含在职人员总数、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公司人员配置表。
4.财务能力要求: 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近三年(2019年11月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累计未分配利润不得为负数),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5.服务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服务方案中有维修保养计划、定期巡检安排、设备故障处置程序及应急预案等。
6.服务业绩要求: 报价人须提供近3年(2019年11月至今)以来从事消防系统维护保养业绩不少于2份,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应附近3年(2019年11月至今)同类服务项目的外包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须与业绩证明材料一致)
8.其他要求:8.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
8.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8.3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8.4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一年(2021年11月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 点击右侧边栏按钮【招标(试)】,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点击【公告】,选择公告类型,点击【查看】,点击【我要报名】,通过平台购买下载谈判文件。如本项目重新发售谈判文件,请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按上述流程重新下载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卖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1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电子版谈判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同时将供应商报名表(附表1)(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版)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联系人邮箱874557756@qq.com(未按规定在报名期间内发送供应商报名表视为报名不成功),同时须来电与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是否成功,未确认的后果自负。报名成功后还需购买纸质版谈判文件的,请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版谈判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谈判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2供应商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潜在报价人应根据谈判文件对各包件的投标保证金数额要求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投多个包件时应一包一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17时00分,报价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须将银行回单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874557756@qq.com(回单备注格式如下:项目编号 包件号 保证金 仇鹏)。
4.4潜在报价人汇款账户须为企业基本账户,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账户汇款。
4.5报名或递交报价文件不足2家的包件,不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自动流标。
4.6未按要求报名、获取谈判文件者,投标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收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收件地点为: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2楼06室,收件人:李源玲13547975163。(快递仅接受顺丰和邮政(不得到付),快递外包装须整洁且标明“项目名称、包件号、报价人全称、联系方式”)。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以快递运单详情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违规签收的除外)。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谈判采用非接触式,报价人无需现场参与(采用电子邮件答疑澄清)。定于2022年12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成都市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铁综合楼11楼本项目评标室)。如需答疑澄清,《澄清通知书》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各供应商报名表所列邮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回复。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本项目不进行二次报价)。
七、代理服务费支付
成交人在采购结果公示期满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标准依据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约定,按照成交金额的1.5%支付。
开户单位: 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
账 号: 5100 1885 3360 5912 3456(注: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六盘水工电段段
详细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转运2巷20号
联系人:李旭东
电 话:18608580998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项目联系人:仇鹏
电话:028-86452575/18628284631
邮 箱:874557756@qq.com
开户单位: 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
账 号: 5100 1885 3360 5912 3456(注: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1:供应商报名表
供应商报名表
单位名称 | ********公司(加盖公章)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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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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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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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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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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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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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行号: 开户行及账号: |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不得手写,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银行账号时,每4位输入一个空格
3.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 2采购明细表
采购明细表
包件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内容 | 计量单位 | 预计工作量 | 服务期限 | 备注 | 保证金(元) |
1 | 1 | 安顺变电所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7000
|
1 | 2 | 安顺配电所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3 | 黄桶变电所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4 | 六枝变电所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5 | 六枝配电所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6 | 二道岩变配电所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7 | 滥坝变电所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8 | 六盘水变电所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9 | 背开柱变电所、背开柱配电所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2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10 | 且午变电所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11 | 梅花山变电所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12 | 清水沟(威宁)变配电所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13 | 老锅厂变配电所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14 | 打括变电所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15 | 纳雍西变配电所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16 | 八步变电所、八步配电所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2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17 | 大田坝变电所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18 | 大方南变电所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19 | 六盘水中心配电所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20 | 六盘水南配电所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21 | 梅花山配电所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22 | 普定配电所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23 | 织金配电所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24 | 毕节东配电所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25 | 六盘水工电段段机关通信机房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26 | 水城站信号通信机械室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27 | 草海站通信信号机械室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28 | 六盘水站通信信号机械室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29 | 六盘水南调车场信号机械室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30 | 六盘水南出发场信号机械室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31 | 六盘水南驼峰信号机械室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32 | 六盘水南到达场信号机械室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33 | 六盘水南站通信机械室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34 | 纳雍通信机械室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35 | 纳雍西通信信号机械室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36 | 纳雍信号机械室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37 | 水城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2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38 | 六盘水东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3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39 | 冷坝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3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40 | 长箐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超细干粉灭火装置1套,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3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41 | 六枝南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超细干粉灭火装置1套,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3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42 | 黄桶北 |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3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43 | 0071中继站 |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3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44 | 0331中继站 |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3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45 | 大椅子山基站 |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46 | 文斗坡基站 |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47 | 抵署基站 |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48 | 下波帕基站 |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49 | 那秀基站 |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50 | 茨竹林基站 |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51 | 长岭岗基站 |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52 | 艾家坪基站 |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53 | 杨家寨基站 |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54 | 明硐一号基站 |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55 | 上寨基站 |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56 | 黄桶北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2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57 | 六枝南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2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58 | 长箐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2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59 | 冷坝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2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60 | 六盘水东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2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61 | 水城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 套 | 2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
1 | 62 | 茨竹林防灾救援通道 | 轴流风机、应急照片、应急疏散指示、一键式启停装置。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 | 以各实际维保工作量为准 |
最高限价: 含税3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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